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制定福州市仓山区云开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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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 time : 2024-07-15
应规范收费行为,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范围、对象、标准、期限、程序、依据、减免规定、执收方式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其他有关事项严格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执行。
根据“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以上通知自2021年春季小班制(每班18人)新生起执行,试行期至202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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